莫金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杨庄矿老旧小区的改造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烈山区一直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齐民生短板、落实民生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小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行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居住品质。“十四五”期间烈山区已完成9个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涉及楼栋1900栋,涉及住户约9162户,总投资约11300万元,广大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实现大幅提升。同时杨庄办老城区改造已纳入烈山区城市更新项目内容,目前项目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的淮北市烈山老城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批,相关城市更新工作正结合烈山区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高位推进,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充分发挥烈山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统筹作用,把牢老旧小区改造“方向盘”,进一步明确区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工作责任,统筹项目调度、会商等工作推进。二是进一步发挥区级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作用,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区级人大代表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通过人大代表定期进行现场调度、监督、测评、督办等,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各参与单位的执行力和积极性,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困难和问题的高效解决。
(二)开展问需于民,引导群众参与。坚持“改哪里”听民声,“改什么”顺民意,“怎么改”汇民智,充分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居民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一是项目启动前期,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组织老旧改居民“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全面建立居民改造意愿台账并充分研判,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内容切实可行且符合居民实际需要。烈山区克服屋面遗留问题较多、施工难度较大等困难,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屋面防水纳入改造范围,得到群众理解支持的同时也获得了高度赞扬。二是改造过程中,进一步突出镇办、社区主体责任,组织镇办、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等,搭建小区改造议事协商平台,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对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进行充分讨论,吸取群众合理化建议,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确保改造内容真正落到实处,居民满意度和认可度显著提升。
(三)注重过程实施,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对老旧小区进行小区雨污管网检测、修复、清淤,道路硬化,屋面防水,墙面洁化,新增停车位、充电装、路灯、智慧安防,管线整理,消防设施提升、绿化提升等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并在有条件的小区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二是全力监管,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工程进度推进,强化建设、施工、监理、跟审等各参建单位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快速施工、错峰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因工程施工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
(四)联合多方参与,共同助力改造。2024年烈山区老旧小区改造依托改造范围内商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有效结合城市更新、工矿街区提升改造、文旅项目建设等共同缔造多方参与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借力改造,有序结合实施的工矿街区提升改造、1958文创园、望阳小吃街改造、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进一步与改造小区形成联动和拓展,利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之外的工程合理辐射,实现小区道路、商业配套的显著提升。二是引力改造,积极引进新正集团公司入驻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实施汽车充电桩及非机动车充电桩建设,实现改造小区全覆盖,保障居民日常充电需求。
(五)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建后管养。烈山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社区积极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邀请业委会全过程的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同时探索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模式,由社区成立物业运营服务公司,逐步引导物业管理由社区兜底转化为低收费商业化服务,在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的引导下慢慢培育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为老旧小区改造后可持续管理提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后续老旧改项目申报。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复《淮北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加快2025-2027年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公共空间提升、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项目实施。
二是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一项工程建设,更是一项基层组织动员工作,需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改造方案群众认可、改造过程群众参与、改造成果群众共享的良好氛围,在项目选定、方案编制、工程实施、竣工验收、项目移交过程中全程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让群众将“要我改”的观念变为“我要改”,真正让小区业主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之中。
三是强化后期管养机制的确立。结合改造同步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或通过居民自管、社区托管、单位管理等方式,解决好老旧小区脱管失管难题,巩固好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办复类别: B 类
联系单位: 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61-4685123
抄 送:区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5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