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解读烈山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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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林水利局发布时间:2021-04-30 14:42

4月30日,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和烈山区财政局共同印发了《烈山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烈农财〔2021〕8号)。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精神,制定《烈山区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重要意义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培养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通过精心培训,把新思路、新知识、新经验融入到学员日常农业生产实践中,帮助他们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真正学以致用,逐步提高经营能力。

三、起草过程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实施方案》精神,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报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于2021年3月完成初稿。后期,广泛征求了区直部门(市财政局、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和镇、办政府的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区政府领导审批后,该《实施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1年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200人,其中:专业生产型15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是确定培训人员。通过广泛宣传,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培训。二是遴选机构。要选择培训质量高,新型农民愿意参加的机构进行培训。三、明确培训的重点。培训要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实际,从我区支柱产业苹果、石榴、灵枣等方面进行培训。四是优化培训方式。要广泛利用新科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障培训质量。五是强化跟踪服务。要确保每位学员培训后,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技术指导服务。

六、主要工作创新

《实施办法》创新培育机制。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阶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建立农民教育培训与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基层农技推广补助县项目等结合机制,发挥项目资金叠加效应。

七、下一步工作

对培训合格农民开展职业农民认定,加强后续跟踪服务指导。

八。咨询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农科教

咨询联系电话:05614662813


8号新型农民培训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