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洪新年对烈山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
问:烈山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主要实施哪些内容?
答:主要是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主要开展供水设备、水表、阀门、管材管件等的更换及维修,净化、消毒设备的购买、更换等。
问:2021年度实施的覆盖范围?
答:对19处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供水总规模6664m3/d,覆盖人口9.3万人。
问:工程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有中央财政、市级财政补助,区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问:工程管护人员服务费如何确定?
答: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人员进行管护。资金从管护经费中支出。但同时做好管理,不得用于超出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如人员经费福利与运营电费、修缮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与办公设备等,不得将改扩建项目作为维修养护项目。
问:如何做好工程资金安全使用?
答:做好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制定运行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门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
问:工程实施期限?
答:对于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单位要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12月10日前形成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总结报告。
问: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
一是做好监管。要积极协调区发展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二要保障资金投入。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绩效”同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要严格项目管理。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审计,注重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发挥效益。
四要强化监督考核。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以绩效评价推动工作开展。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水利站
咨询人:赵雪松
咨询电话:0561466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