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张友势解读《烈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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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2-04-25 15:23

2022年4月23日,烈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烈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张友势就相关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 政策背景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决策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22〕20号)》;

2.中共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淮农工办〔2022〕8号)。 

三、出台意义

为切实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 扶、全面实现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总体考虑

进一步明确防止返贫监测范围,通过动态监测、部门联动,逐步构建起分工负责、相互衔接、运作规范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致贫。

五、研判和起草过程

文件由烈山区委农办负责起草。征求三镇一办、区教育、区卫健、区民政等31家单位无异议,进行印发。

六、主要目标

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监测预警责任,织密织牢防返贫监测网,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七、主要任务

对全区所有农户进行动态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加强对监测户的帮扶。

八、创新举措

优化认定程序。监测帮扶对象认定工作按照“应简尽简、公开公正”的要求,在严格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信息比对—村级公示—录入系统”程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认定时间。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群众普遍认可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开展帮扶,后履行认定程序。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天。

九、保障措施

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市、镇、村三级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市级着力抓好部门预警,镇级着力抓好信息,村级着力抓好风险排查,通过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筛查预警、数据共享、政策落实等工作,共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落细。

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牢底线思维,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针对通知内容和要求组织做好逐级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上任镇、村干部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标准、程序和政策体系,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好重点排查。要组织对尚未纳入监测帮扶范围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困难失能老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一次重点排查梳理。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指标之一,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应纳未纳、应帮未帮甚至出现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解读单位:烈山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解读人:张友势

咨询电话:0561466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