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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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2-04-23 17:38

烈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 扶、全面实现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化网格监测

(一)优化基层网格划分。坚持村民居住连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现有各类网格的原则,对农户较少或较多的基层网格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超过100户,我区属于平原地区,居住较为集中,村组网格员可适当增加管理的农户数。4月底前完成基层网格调整,并在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中同步更新。

(二)明确基层网格员条件。基层网格员从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长期在家居住的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以及退休干部职工中遴选。对现有年龄偏大或因身体状况难以履职尽责的网格员要于4月底前调整到位,并在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中同步更新。

(三)明确基层网格员职责。一是坚持走访排查和定期联系。基层网格员要主动参加集中排查,并实时对网格内农户开展入户走访,对长期外出的农户至少每季度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一次,全面掌握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突发困难等情况。二是及时反映问题。基层网格员要主动发现农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等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其他实际困难,收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反映。三是宣传帮扶政策。熟悉了解并积极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熟悉到户到人帮扶政策和监测对象申报条件及程序,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书面申请、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四是配合落实帮扶措施。配合镇、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开展入户核查核实,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化解基层矛盾隐患。

(四)规范基层网格员管理。建立基层网格员轮训制度,印制《网格化监测手册》,镇、村负责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落实基层网格员误工补贴。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的基层网格员进行调整。

二、强化动态管理

(一)健全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每年一季度。结合物价指数变化、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年度监测范围。2022年我区监测范围为7000元。监测范围不是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 识别监测对象要综合考虑收支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

(二)拓展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处置机制,完善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监测方式。一是农户自主申报。 引导农户通过书面形式、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 象申报小程序等自主申请。各级接到申请后要快速受理处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履行相关程序后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二是基层干部走访排查。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基层网格员和帮扶联系人,加强日常跟踪走访和定期联系,实时掌握农户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三是部门数据比对。区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教育、医保、农水、住建、民政等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发现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四是其它监测方式。重点关注媒体、信访、舆情等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困难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三)简化监测程序。一是开展一次评议。取消村民小组评议环节,可以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 大会议(提出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小组长、所在网格的基层网格员必须参加)开展民主评议。二是同步开展数据比对。民主评议后,同步开展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半年内已进行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不再重新比对。三是缩短认定时间。农户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授权后,按照村级核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乡镇审核、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公告的程序认定监测对象,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受理农户申请后2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核查后2日内完成民主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和区级审定公告分别在3日内完成。

(四)坚持应纳尽纳。三镇要按照监测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不得设立规模限制,不得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一般由户主户籍所在地开展识别。监测对象原则上是农村户籍人口,对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镇低保等相关兜底政策的,按照实际共同生活人口纳入监测对象。对收入略低于监测范围但收入稳定、基本生活有保障且"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无问题、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或者"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但收入较高、依靠自身能力可以解决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但要持续跟踪关注。

(五)规范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设比例要求,除风险自然消除对象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低于半年。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基础信息保留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称为"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过渡期内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出现新风险的,按照程序进行风险再标注,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强化精准帮扶

(一)压实帮扶责任。过渡期内监测户继续安排帮扶联系人,用好《帮扶手册》.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长期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每月联系一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网络等联系一次,掌握家庭生产生活状况, 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行业政策和帮扶措施。

(二)因户因人施策。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对单一风险的监测对象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并安排有助于化解风险的相关措施,但要防止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监测对象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新纳入的监测对象要在10 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且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可以先行救助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只监测不帮扶,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但监测对象在风险未消除时已落实且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需要延续。

四、强化风险防范

(一)建立联络员和部门会商制度。区乡村振兴部门要与医保、教育、住建、农水、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相关部门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 加强日常联络沟通,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会商、迅速研判处置,其中:一般问题和个体性风险由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会商, 突出问题和突发性风险由部门负责同志会商,重大问题和区域性、规模性风险上报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制度。区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医保、教育、住建、农水、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实时推送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

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提供监测对象身份信息,并将督查暗访调度考核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推送给相关部门。收集比对系统内排查发现几个相关行业部门推送的风险数据,并组织会商研判。

医保部门负责监测农村居民参保及医疗费用情况,实时推送 参保患者经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合规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农户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监测省内就学的义务教育学段农村学生, 定期推送控辍保学需排查的学生信息。

住建、农水部门分别负责监测农村住房、饮水安全状况,实 时推送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可能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信息。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测农村涉农产业生产经营风险,实时推送因受灾、产业风险或疫情影响,造成农业产业绝产、减产以及农产品严重滞销、跌价,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的的农户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监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实时推送城乡低收入人口信息。

残联部门负责监测残疾人群体,实时推送一、二级重度残疾 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缺少劳动力、 返贫致贫风险高的残疾农户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测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实时推送未就业农村劳动力信息以及农村劳动力失业、就业不充分等信息。

信访部门负责监测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农村信访及群众诉求,实时推送在受理信访案件中发现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农户信息。

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推进, 确保监测帮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乡村振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专责,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乡村振兴局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调度、实地督导和调研暗访,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有效防范风险。

 

中共淮北市烈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3日


咨询科室:烈山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1461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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