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烈山区农水局《关于印发《烈山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及《烈山区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烈农水[2019]138号)文件规定,由企业自主申报,镇级审核、公示、行文上报,经区级审核、验收,现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张启敬 王玉言 电话:0561-4686234
附件:1.烈山区2024年区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名单(家)
2.烈山区2024年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家)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农民合作社名单
(1家)
1.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
附件2
家庭农场名单
(4家)
1. 淮北市烈山区长银农场
2. 淮北市烈山区兰云种植家庭农场
3.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大彭家庭农场
4. 淮北市烈山区山水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