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山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承担项目实施企业主体建设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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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5-03-06 17:21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7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农牧〔2024〕46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250号)、《淮北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254号)和《淮北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财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及畜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295号)以及《省农村能源总站关于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归档资料汇编指南》等文件及要求,经企业实施主体申报、验收审计等程序,拟按企业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其中肉牛养殖主体安徽木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北市鸿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新改扩建的干草棚(不超150元/平方米)和青贮池(不超30元/立方米)的补助,采取投资额与建设量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给予补助。经测算,拟补助安徽木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397226.81元、淮北市鸿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310656.63元、淮北市牧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46769.74元、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家园农民专业合作社1646896.23元、淮北煜振秸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60462.16元。合计4662011.57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561-4661771  0561-4685192

附件:烈山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承担项目实施企业主体建设补助资金汇总表

主体名称

建设内容

审核总价(元)

审核金额(元)

分项奖补金额

奖补合计

备注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家园农民专业合作社

购置安装机械设备

5489654.10

2529000.00

758700.00

1646896.23

拟按企业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其中肉牛养殖主体安徽木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北市鸿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新改扩建的干草棚(不超150元/平方米)和青贮池(不超30元/立方米)的补助,采取投资额与建设量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给予补助。

新建秸秆加工厂房

2464452.42

739335.73

生产加工区改造

233719.20

70115.76

新建消防系统

138118.58

41435.57

提升供电系统

124363.90

37309.17

安徽木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购置安装机械设备

5568463.52

403000.00

120900.00

1397226.81

新建干草棚

3162127.32

844200.00

改建干草棚

655852.70

196755.81

新建青贮池

404711.13

64155.00

改建青贮池

942772.37

171216.00

淮北市鸿旺养殖有限公司

购置安装机械设备

1090973.57

301000.00

90300.00

310656.63

新建干草棚

597425.61

171363.96

新建青贮池

171799.06

42768.00

新建消防系统

20748.90

6224.67

淮北市牧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购置安装机械设备

3155899.12

1570400.00

471120.00

946769.74

新建秸秆加工厂房

1355536.51

406660.95

新建消防系统

92634.74

27790.42

提升供电系统

137327.87

41198.36

淮北煜振秸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购置安装机械设备

1201540.56

921000.00

276300.00

360462.17

新建消防系统

140021.30

42006.39

新建室外消火栓系统

140519.26

42155.78

 

总计:

16506530.87

 

4662011.57

46620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