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河湖长制、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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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5-08-28 09:24

一、河湖长制方面

一是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区、镇、村三级河长认真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先后清理河面水草及漂浮物90余吨、河滩地垃圾3处及渔网、地笼10余处。落实河湖长巡河巡湖履职提醒机制,电话抽查镇、村级河长123人。做好河湖长动态调整,更新更换区、镇、村级河长制公示牌102块,并上传安徽省河长制决策系统。​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印发总河长7号令《关于迅速开展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令》,排查龙岱河高杆作物1处,现已整改完成。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采用无人机航拍等形式,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15处,现已完成整改。​

三是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创建。加快推进南湖流域级幸福河湖、老濉河省级幸福河湖及萧濉新河烈山区段市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南湖流域级幸福河湖正在编制实施方案,计划9月完成编制工作;老濉河、萧濉新河幸福河湖方案正在落实编制单位。

四是开展“一河一策”修编及健康评价工作。王引河、闸河、华家湖、洪庄湖等4条河湖已启动 “一河(湖)一策” 修编及健康评价工作,目前正进行招标文件编制。

五是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健全河湖水域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全面复核河湖划界成果,严格涉河湖审批。今年完成《国安电二期50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闸河、姬沟上段、姬沟下段涉河建设方案》《淮北市烈山区萧濉新河、龙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涉河建设方案》2个涉河项目审批。

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方面

(一)农村饮水全域化建设与长效管护工作

一是统筹落实供水工程建设与布局。烈山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设完成,主管道与配水管网已全部铺设完毕,新建、改建的4座加压泵站已建成,智慧水务中心已完工并完成系统接入。全区原有规模水厂2处,单村水厂23处,项目建成后将全区分为4个供水片区,通过连通市政供水管网、兼并整合水厂等举措,提升供水规模化水平。​

二是落实日常管护机制。建立“日常巡查+村居水管员上报”的双轨制问题发现机制。常态化开展供水工程消毒设备专项检查,确保消毒设备正常运行。今年以来开展巡检9次,发现问题12件,均已解决。

三是落实项目资金保障。今年以来统筹整合中央、省级、市级、区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120万元。围绕上级下达任务、项目实际需求制定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推进招标前期筹备工作,计划7月底前完成招标,9月底前实施完毕。​

四是落实水质安全保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实行规模水厂月检、单村水厂轮检制度,构建“第三方检测+专业机构抽检”的双重水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水质安全保障力度。

五是高效办理投诉事项。今年以来,接听水事电话79通,主要诉求为返乡村民要求通水、应急抢修等,我局督促供水单位及时与群众联系了解情况,2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处理维修,5小时反馈情况。截至目前,反映的79件问题全部办结。

(二)县域统管推进情况​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县域统管、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与新正公司、盛源水务公司、市供水公司开展多轮协商,推进县域统管项目运营框架协议签订工作。目前框架协议已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