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淮烈农(动防) 罚〔2025〕1号 |
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活牛)案 |
赵正飞 |
/ |
/ |
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活牛) |
1. 收缴销毁扣押的牛肉产品、牛头和牛骨等牛副产品; 2.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
收到《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行淮北烈山支行(户名: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账号:12616001040009999)缴纳罚款。 |
淮北市烈山区 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6年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