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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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6-01-07 09:57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  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淮烈农(动防)

罚〔2025〕1号

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活牛)案

赵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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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活牛)

1. 收缴销毁扣押的牛肉产品、牛头和牛骨等牛副产品;

2.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收到《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行淮北烈山支行(户名: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账号:12616001040009999)缴纳罚款。

淮北市烈山区

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