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安徽皖犇牧业有限公司递交的《动物防疫疫条件合格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认为符合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条件,拟予核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561-4661771 0561-4685192。
附:拟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饲养场基本情况
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6年4月16日
拟予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饲养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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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动物饲养场名称 |
生产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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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皖犇牧业有限公司 |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太山村 |
张秀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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