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公示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6-04-16 14:28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安徽皖犇牧业有限公司递交的《动物防疫疫条件合格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认为符合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条件,拟予核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561-4661771   0561-4685192。

附:拟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饲养场基本情况

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6年4月16日

拟予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饲养场基本情况

序号

动物饲养场名称

生产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备注

1

 

安徽皖犇牧业有限公司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太山村

张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