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系统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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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发布时间:2026-06-29 09:02

一、项目编号:AHZP-2026-083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系统运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深圳路与蓬莱路交口联东U谷厂房二期11-01

中标(成交)金额:22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烈山区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

磋商文件要求全部范围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4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电话0561-4662462。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电话 1875615726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淮北市沱河东路266号烈山区科创大厦

联系方式:0561-4662462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3093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佳铭   电话:1810961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