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8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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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1-01 00:00

查对象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时间

备注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对网吧场所的抽查

见附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市文旅体综合执法支队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每月不少于2次

二季度4月8日、4月27日

 

2

娱乐场所

对娱乐经营场所的抽查

见附件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市文旅体综合执法支队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每月不少于2次

二季度4月10日

 

3

互联网文化、网络版权

对互联网文化、网络版权的抽查

见附件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著作权法》等

市文旅体综合执法支队

现场检查、网络巡查

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每月不少于1次

二季度4月27日

 

4

出版物经营单位

对出版物经营单位的抽查

见附件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著作权法》等

市文旅体综合执法支队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每月不少于2次

二季度4月17日、4月20日

 

5

印刷

对印刷行业的抽查

见附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

市文旅体综合执法支队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每月不少于1次

一季度3月14日

 

6

旅游

对旅游市场的抽查

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安徽省旅游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市文旅体综合执法支队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每月不少于1次

一季度3月30日

 

7

体育

对体育市场的额抽查

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全名健身条例》等

市文旅体综合执法支队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超过20%

每月不少于1次

二季度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