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拨付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
为确保项目的每项服务真正做实且资金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基本原则,提升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项目管理水平。根据《烈山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和《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通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清算拨付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详见附件)
附件:
1.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清算拨付汇总表
2.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院本级)经费清算拨付一览表
3.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类本级)经费清算拨付一览表
4.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类本级)经费清算拨付一览表
5.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儿童保健)资金清算拨付一览表
6.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站级居老高糖中健)经费清算拨付一览表
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1: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清算拨付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院本级体检协管健教)经费清算拨付一览表.xls1.xls
附件3: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类1)经费清算拨付一览表.xls
附件4:2023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类2)经费清算拨付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