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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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5-11 15:17

烈山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

评价报告

淮北市烈山区卫健委

(2023年3月16日)

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真实、规范开展,有力保障居民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区卫健委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淮北市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下辖三镇四办24.93万人口;2022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承担项目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测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计划安排补助资金1869.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21.85万元,省财政资金373.9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49.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24.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淮北市卫健委明确的任务,烈山区2022年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80%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90%、85%;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1%、61%、61%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8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到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测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70%以上;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完成率90%,项目执行率95%。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日,烈山区2022年度实际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87.2%;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85%、90%;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2%、62.5%、6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为97%;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为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为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测协管服务的比例为100%;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72.2%;儿童中医药管理率68%;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为100%。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24447人,服务包完成率91%,项目执行率96%。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制度建设

区政府制定印发《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试点工作方案》(烈政办秘〔2019〕4号),区卫健委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量化标准(试行)》,成立了以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卡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两卡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指导、督查。制定《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烈卫秘〔2022〕41号)《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烈卫秘〔2022〕42号),明确考核标准、内容及经费发放方式等,真正把信息技术用于绩效考核评价,实现系统自动计算得出质量系数。考核后根据实际结果,得出相应质量系数,对同期应得工分值予以校正,得到校正后工分值。

(二)人员机构培训

为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技术指导,提升均等化水平,烈山区卫健委开展了4期区级培训,2期镇级培训,培训公共卫生服务人员550人/次,以提高教育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日常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我区先后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核查部署、工作动员会、工作推动会、工作调度会、座谈会等各类业务会议。为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正,并下达整改意见书。

(四)财务管理

烈山区卫健委为规范基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定下发了《烈山区卫生计生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烈卫生计生秘(2018)120号,)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及监管做了明确规定,会计核算统一由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专账管理。烈山区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567)文件及(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未发现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烈山区卫健委下属各基层机构报表与该机构实际收支金额无差异。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区卫健委依据《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指标》,烈山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90分。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烈山区按照资金使用要求使用,按时完成项目指标,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专款专用的规定、合理使用并列支。

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安排补助资金1869.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21.85万元,省财政资金373.9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49.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24.65万元。

截至12月底,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869.79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截至12月底,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855.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21.85万元,省财政资金373.9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49.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9.89万元,占到位资金的99.21%。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率80%以上,实际完成情况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率90%。

(2)65岁以上老人健康规范管理: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65岁以上老人健康率达到61%以上,实际65岁以上老人健康率完成62%。

(3)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在61%以上,实际高血压患者档案规范化管理为62.5%。

(4)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1%以上,实际完成情况为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3%。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烈山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项目执行进度90%,服务包完成率95%,实际项目执行进度91%,服务包完成率96%。

(6)其他公共卫生服务: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例如: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97%,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100%;预防接种率95%,建卡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近些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的电子建档人数和规范管理率较去年有所提高;健康素质水平较往年提升;烈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从业人数较上年稳步增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较上年略有上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人较上年有所上升。

(2)社会满意度:通过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烈山区2021年11月份满意度电话回访380人,满意342人,居民满意度为85.4%。

六、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存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高、电子档案体检表及随访表内容填写不规范、规范管理率偏低等现象。

2、村医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日趋老年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

3、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不足,素质普遍不高,加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繁重,导致工作推进困难。

七、、下一步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二)加大宣传,全员参与。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继续采取一对一见服务对象的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政策,让其充分了解“两卡制”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提升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培训,提升素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督导检查,例会培训等形式,加大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技术指导,力争在较短时间,有效提升基层人员理论及操作水平。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院长任期目标考核,与院长任免挂钩。要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