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在《淮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淮北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基础上出台了《淮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的通知(以下简称《育儿补贴》),旨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支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政策的稳定和优化,鼓励家庭生育,逐步加大家庭生育支持力度,保障家庭权益,推动人口结构调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目前,我区人口发展呈现出生人口连年下降、老龄化、少子化等特点。我们要全面认识、正确看待人口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立足实际,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育儿补贴》政策作为我市政府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减轻家庭负担方面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针对2024年1月1日起出生的婴儿,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主要内容有:资格认定标准为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所生育的子女户口需要出生登记在本市;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补贴标准为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申请时限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在子女办理入户登记三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方式分为两种类型,(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提交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生育情况、申请育儿补贴金额等内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登记凭证,由单位审核确认并做好发放登记。(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发一半;只有一方为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二)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淮北市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登记凭证,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镇(街道)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