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
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设施水平不断提升。2024年我委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能力”的工作思路开展基层卫生工作。一是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暨11家村卫生室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2月启动,总建筑面积约2067平方米,计划总投资金额449万元。目前,11家村卫生室已全部竣工。二是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服务能力创建工作。2024年推进宋疃镇卫生院、古饶镇卫生院及杨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3家创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目前已完成市级符合验收,完成线上审核上报等待省级验收。2024年50%(24家)村卫生室达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30%(14家)村卫生室达推荐标准。目前,完成村卫生室自评29家,区级复审29家,达基本标准4家,推荐标准25家。三是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联合区人社局制定下发相关通知,已按要求完成5类人群系统接口改造;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开展区级政策督查,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并上报相关整改材料。四是落实村医保障政策。1、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待遇。烈山区在岗村医165人,按照“能保则保、应保尽保”的原则,均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落实村卫生室经费补助各项政策,2024年共拨付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28.2万元;3、健全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机制,我辖区已实现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金购买全覆盖;4、退出村医生活补助落实全覆盖。按照退出村医“应补尽补”的原则,我区退出村医人员共计174人全部落实补助。
(二)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区卫健委共计承担民生实事项目五项内容,其中三项是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分别是“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代谢筛查)、“健康口腔”(窝沟封闭、专业人员培训),均超额完成任务。人大代表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一项: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由区卫健委承担。协助承担民生实事项目一项:“婴幼儿托育服务”由区卫健委协助区教育局实施。具体工作情况如下:1、两癌筛查。2024年我区承担宫颈癌项目筛查,适龄妇女免费筛查目标任务数2695人,实际完成筛查2711人,筛查率100.59%。2、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任务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代谢筛查率达到95%以上。目前我区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8.84%;听力筛查率98.84%,均达到目标要求。3、健康口腔行动。实施6-9岁儿童窝沟封闭任务完成率125.78%;开展专业人员培训任务10人,区卫健委已经培训10人。4、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截至目前,11家村卫生室签订施工协议并正式开工,11月底之前,11家村卫生室建设全部结束。5、婴幼儿托育服务普惠性托育健康服务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区拥有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26家,托位数1130个,其中托幼一体化机构22家,独立托育机构4家(公立医院托育点1家),全年累计婴幼儿在园数577人,千人口托位数4.69个、托位使用率51.1%。
(三)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一是组织开展医护人员考核,利用信息化平台对辖区435名执业医师、417名护士开展定期考核工作。与市药事质控中心对接,对全区执业医师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二是夯实基层医疗机构便民惠民举措;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诊后随访;开展“日间病床”试点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273477人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人次5830人次,与2023年同比增长44.34%;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112.2元,同比降低22.92%。三是及时做好医疗保障工作,截至目前,统筹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开展医疗保障262次,出动救护车辆246车次,医务人员594人次。
(四)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与审批,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与审批。成立医疗机构许可现场审核专家组,达到“以审促改、以核促建、审核并举”的目的。今年以来,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各类行政审批327项,录入诚信淮北信用体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327条,修改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事项100余项。二是开展各类医疗机构督查。今年以来,开展了医疗机构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专项督查、中医诊所督查等共计85家次,发现问题37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烈山区医疗质量提升攻坚年行动,组建督查组,开展辖区16家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督查工作。督查累计发现各类问题70处,均已落实整改。三是着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目前辖区十六家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安保室,安防设备和监控系统配备率达100%;各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确保涉医投诉、纠纷院内解决;委属医疗卫生机构与民营医院均购买医疗责任险,企业医院由其总院负责统一购买。四是联合市场局对辖区5家医疗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项目覆盖率100%;
(五)妇幼健康工作持续开展。母婴安全管理方面,全区妊娠风险筛查率100%,妊娠风险评估率100%,高危孕产妇转诊率100%。孕产妇保健项目方面,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2.8%,产后访视率97.8%,产前检查率96.4%,系统管理率93.1%,均已达到90%目标要求。儿童保健项目管理方面,7岁以下儿童健康覆盖率90.8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88%。儿童眼保健率达到92.18%;儿童中医药服务率达到93.42%。母婴阻断项目方面,累计孕早期三病检测率84%,均完成目标要求70%;确诊梅毒阳性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100%,完成目标要求95%;乙肝阳性产妇数DNA检测率100%,完成目标要求95%。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面,辖区产前筛查率95.1%;咨询随访率100%。完成目标要求80%。
(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2024年度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和计划逐步推进,构建起“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区镇村三级组织机构为基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覆盖面,一是创新宣传模式。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合村委会,利用乡村文化旅游节,为居民进行义诊及发放宣传资料,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截至11月20日,组织各类培训、讲座、宣传活动等,覆盖辖区24.1万人群;二是提升档案质量专项行动。每周对全区老、高、糖重点人群档案进行全覆盖抽查,通过对老年人、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侧重服务从而提升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三是“智慧公卫体检系统”助力基本公卫提质增效。2024年上半年,烈山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获得全市第一名。在全市首批引进“智慧公卫体检系统”,组建专业体检队伍,开展集中统一的、全流程的、全项目的智慧体检行动。四是积极推进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辖区61个村(居)全部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共184人参与。全区规范化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覆盖率95.3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87%,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3.1%、90.88%,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9.58%、85.81%、83.9%,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是78.67%、93.4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9.3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3.8%,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卫生监督协管及健康教育有序开展。累计拨付项目原12项目基本公共卫生资金2048.5万元。2024年有偿家庭医生签约共计25874人,已履约完成23286人,服务包完成率90%。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扎实推进。完成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已完成人数1454人,婚检率98%,疾病检出人数122人,疾病检出率8.39%;累计建册孕妇980人,产前筛查率95.1%;完成儿童在园体检6889人;以上指标均超过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七)扎实推进医联体合作工作,提升基层医疗保障能力。一是委属六家医疗卫生机构与淮北市人民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从双向转诊、技术指导、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提供帮扶,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市妇幼保健院组建产儿科专科联盟,进一步完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工作。二是由市人民医院牵头的“心电一张网”系统投入使用,实现了辖区基层医疗机构与市人民医院心电设备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智能化诊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截至目前,委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心电一张网”平台为119名患者提供远程诊断服务,通过淮北市妇幼信息平台为621名孕产妇提供转诊服务,通过“结核病管理云平台”为辖区448名结核病(疑似)患者提供市人民医院便捷转诊服务和延续性医疗服务。三是借助市人民医院医联体,利用远程诊疗系统,为辖区群众提供DR、CT等远程诊断服务共计5058人次,进一步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谋划实施五大重点事项。
一是持续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医联体机构双向转诊平台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建设医联体远程诊疗平台系统,邀请人民医院专家团队定期开展覆盖各村(社区)的义诊服务,探讨制定人民医院相关科室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提升基层医院与医联体牵头医院的深度融合,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打通基层医疗服务瓶颈;完善委属医疗卫生机构HIS系统,探索更加便捷的门诊挂号流程,提高机构服务效率。
二是实施委属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结合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全面落实“两个允许”有关政策,在委属医疗机构中,探索实施薪酬制度改革,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约束机制和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公益导向、按劳分配、统筹兼顾、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健全适应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引导预期,逐步实现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医护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调动广大医务人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的积极性。
三是构建较强的公共卫生体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建立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以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机构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切实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能体系、机构设置和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切实改变“医防脱节”的问题。利用好绩效评价机制,通过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项目效果。
四是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效能。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加快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形成全民参与健康治理的良好社会局面。
五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多措并举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积极申报定向委培中医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名中医作用,大力实施“师带徒”策略,有效培养更多中医适宜技术人才。鼓励医疗机构资源向中医科倾斜,借助市级开展基层中医骨干力量培训,充分利用日间病房开展中医适宜病种诊疗服务,加快中医药融入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服务。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指导。逐步提升镇、村两级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种类。同时加大基层中医药服务宣传力度,将中医适宜技术等特色疗法“简、便、廉、优”的特点向百姓进行宣传,增加农村地区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同度。认真谋划,力争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
(二)聚焦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提升五个服务水平和完善一个机制。
一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优化大学生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管理。促进村医学历结构改善,提升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25年70%村卫生室达基本标准。50%达推荐标准;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六个拓展”转变。
二是提升人口发展服务水平。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强化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着力推动医育结合,大力开展家庭托育服务指导;全方位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和规范化门诊建设,严守母婴安全底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母婴安全。
三是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垃圾分类,扎实开展科室标准化管理,营造良好就医环境;落实“若干举措”,全面实行预约就诊、挂号排队、先诊疗后结算、诊后全程回访等举措,并尽最大限度开辟候诊座席数量及舒适度、科学布局各科室就诊通道,打造舒适就诊环境,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提高院内整体医疗质量,结合岗位练兵,持续开展医务人员精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能力。
四是提升适应岗位职能服务水平。根据健康工作需要,在全市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组建区计生协秘书处和区红十字会等机构,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获得感。
五是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组织管理,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善三级质控制度,定期对村卫生室开展培训、加强服务项目宣传,提升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提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修订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优化调整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明确团队任务、成员职责及奖惩措施,做实奖惩,进一步推动临床医生参与公卫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医疗与公卫齐头并进。
六是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以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强化民营医院监管等七项专项行动,实现“四强化、一改善”目标:强化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责任人的履职担当,强化突出问题的查摆整改,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落细,实现医疗质量安全主要指标明显改善。将“ 以患者为中心 ”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和计价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十个一”天使行动,逐步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规范全区医疗服务,使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