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审计局2020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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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0-10-15 1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我局派出审计组,对烈山区2020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辖区内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役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2019年4月烈山区退役军人事务成立至今,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和《实施方案》规定,对应安置为安置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全部安置到位,并且补发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现已经安置13人,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700830元。
   对于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区政府提供专项岗位,解决其就业难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出台《烈山区退役士兵专项岗位选岗实施方案》和《烈山区退役士兵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由用人单位在用人期间对专岗人员遵守纪律、出勤情况进行考核。专岗人员的工资和社保缴纳均在用人单位支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负责。截止目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分批安置246名专岗人员。 另,经统计我区参加退役士兵培训累计8期,受培训人员800人左右。但培训经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
   二、审计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心。明确属地在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发放中的管理责任,积极完善基础数据库,确保信息变动及时、准确。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优抚人员信息变化通报工作机制。同时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数据的共享工作,既方便群众办事又能有效阻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