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审计局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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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0-11-11 1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烈山区2020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2019年度烈山区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抽查了1家单位,涉及资金250万元。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2019年度烈山区涉农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2019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于6月、11月与区财政局对接收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拨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共计250万元。有两个项目于2019年12月26日验收,可支付70%的工程款,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于2020年4月才拨付。
   责任主体:烈山区农水局
   审计建议:按程序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二、审计建议
   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使用绩效。资金的具体执行单位要担起监管责任,要及时接收财政机关或上级拨付的资金,更要全方位动态跟踪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根据项目的阶段性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在程序完善的情况下,按照进度及时、足额地拨付资金,提升资金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