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2号公告:烈山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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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作者:区审计局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2-11-22 09:48
烈山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2号公告:烈山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22日在烈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董心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审计局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逐条认真审核,对账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业务指导,客观具体分析,推动整改到位。
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9月7日上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响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区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各整改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审计整改落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提升能力、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个问题,涉及金额1544万元。截至今年10月底,13个问题中涉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其余部分正在有序推进。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退还费用、统筹使用或加快拨付进度、收回违规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544万元,占比100 %。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项。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总预算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非税收入当年未缴交国库
  非税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当年未缴交国库,涉及金额合计530万元,不能真实反映当年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具体情况:截至2021年底,诉讼费8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41万元、法院罚没收入26万元、利息收入(专户)153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19万元、其他收入104万元等。
    整改结果:以上非税收入已于2022年4月全额上缴国库。今后,区财政局将严格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做好非税收入统筹入库计划,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发生。

2.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区财政2021年3月1日收到市级下达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2021年12月29日才把该资金分配到区经济开发区,时间间隔10个月;区财政2021年7月29日收到市级下达省“三重一创”系列政策资金0.75万元,2021年11月3日才把该资金分配到区发改委,时间间隔3个月。
    整改结果:区财政部门及时督促区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委等2家单位抓紧使用资金,该资金已全部支付。区财政部门建立了资金分配下达月度调度机制,要求各业务科室和主管部门及时分配下达资金。

3.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区财政部门将2021年省级文化文物及旅游发展补助资金18.6万元下达分配给区文旅体局,经对该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区文旅体局截至2022年5月底共支付4.88万元,支出进度35.6%。
    整改结果:区财政部门及时督促区文旅体局抓紧使用资金,区文旅体局于2022年6月8日已全部支付。区财政部门建立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度预算挂钩机制,压实项目资金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二)部门预算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跨年度调整预算

  古饶镇2021年度预算收入于2021年7月经镇人代会议审查批准为3050万元。该年度的预算调整方案于2022年1月16日经古饶镇人代会议批准通过,调整后的预算收入为9706万元,跨年度调整预算。
整改结果:古饶镇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按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及时向镇人大报告。

   2.非税收入当年未缴交国库

   古饶镇非税收入当年未缴交国库,涉及金额合计1013.09万元,不能真实反映当年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整改结果:以上非税收入已于2022年8月全额上缴国库,今后古饶镇将严格按照《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3.收取非税收入未开具专用收据

   古饶镇在2021年收取毛石款、房租地租等非税收入共 1148.3万元,未开具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整改结果:古饶镇财政部门已补开票据,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文件,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领用、使用、缴回、核销票据,并及时向缴款人出具票据。

4.培训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区人社局2021年8月收市养老失业管理中心技能提升专项资金460.4万元;2021年9月-12月累计支付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费、职业培训学校就业技能培训费443万元等均未纳入年初预算。
整改结果:区人社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及区财政局沟通协调,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把部门项目资金均纳入年初预算。

  5.个别人员多领取补助

  古饶镇个别人员多领取补助,2020年11-12月古饶镇政府在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按每餐30元标准发放就餐补助,审计发现存在既报销就餐费又同时领取误餐补助的情况,涉及29人共195次就餐,多领取补助金额5850元。
整改结果:古饶镇已追回多领取补助5850元,并于2022年6月8日上缴财政专户。古饶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烈山区工作加班用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烈政办〔2015〕32号)文件,加强对就餐票据的审核,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6.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报批
  古饶镇政府门面房、商业用房11733.42㎡,扶贫大棚78996㎡、农机大院(占地5亩)及三栋扶贫大棚及五间房屋、扶贫车间1440㎡、萧濉河河堤王引河河堤932.51亩等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整改结果:古饶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今后对于出租出借的资产事先报财政部门批准。

7.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古饶镇新风花园门面房8633.42㎡,庆丰小区商业用房3100㎡等资产均未记入固定资产账。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建工程--烈山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账面金额111.63万元,长期挂账三年以上,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2021年8月支付草坪机款0.29万元、监控系统款0.54万元等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2021年9月核销空调及办公桌椅0.78万元等固定资产按报废进行处置,处置资产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结果:针对该问题,3家单位均已补记固定资产账、补齐处置资产相关手续资料。3家单位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已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处置资产手续齐全。

8.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结算

  截至2021年底,古饶镇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1150.87万元,其中三年以上的为673.48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9496.92万元,其中三年以上的为882.99万元等往来款均未及时清理结算。
整改结果:古饶镇目前已清理往来款861万元,并做好核销的往来款登记备查工作,余款已制定清理方案逐步消化。

   9.工程款支付发票税率低于工程计价税率,存在多支付工程款(税金)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5月支付3#楼室外维修工程款24152.31元,合同签订计价税率为9%,工程计价税金为1994.23元,支付工程款时发票税率为1%,发票税金为239.13元,多支付工程款(税金)1775.10元。
整改结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已追回多支付工程款(税金)1775.10元,并上缴区财政专户。

(三)专项资金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助企纾困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区经济开发区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万元,截至2022年2月底已支付26.39万元,该项目资金结余273.61万元。
整改结果:该资金于2022年7月26日已全部支付完毕。区经济开发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助企纾困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拨付时限要求。

三、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体看,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还有个别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是单位往来款管理方面的问题,因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需要按照计划逐步整改。
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作出承诺和具体工作安排,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坚持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一是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继续做好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为建设现代化美好烈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