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审计局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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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3-10-11 09:19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年度烈山区共建设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烈山镇南庄行政村沟西中心村、古饶镇秦楼行政村秦楼中心村、古饶镇南园行政村郝集中心村、宋疃镇古饶社区赵庄中心村),通过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雨污水管网工程、道路硬化、沟塘清淤护坡、管网入户、污水处理站建设及绿化工程等建设任务。2022年底已完成总体工程量70%。4个项目合同总金额2370.48万元,截止审计日已支付工程款计1030.53万元,其中2022年收到省财政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支出情况:烈山镇南庄行政村沟西中心村144.62万元;古饶镇秦楼行政村秦楼中心村15.00万元;古饶镇南园行政村郝集中心村215.04万元;宋疃镇古饶社区赵庄中心村130.86万元,共计505.52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供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通过项目建设打造了一批具有烈山特色的美丽乡村,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肯定,但还存在着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未完全支付、未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未完全支付,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截止审计日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共收到2022 年省财政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共计支付资金505.52万元,资金支付率84.25%,结余资金94.4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未完全支付,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应计入未计入在建工程

1.支付古饶镇省级美丽乡村南园行政村郝集中心村建设工程款2,150,403.99元,计入了业务活动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

2.支付宋疃镇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古饶社区赵庄中心村工程款1,308,571.72元,计入了业务活动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

3.支付烈山镇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南庄行政村沟西中心村建设工程款1,076,188.38元,计入了业务活动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的支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并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定期通报支付进度,严格问责问效。

(二)规范会计核算,夯实财务基础。财务人员要高度重视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不断加强对《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定期开展检查,查漏补缺、纠偏改错,用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为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打牢基础、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