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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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3-11-09 09:22

关于烈山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烈山区审计局

 

区人民政府: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烈山区2022年度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烈山区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财政高效安全运转,“三保”支出稳健有序。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一是加强税收分析研判,着力培植财源,狠抓税收征管,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管力度,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当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二是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上级补助收入50006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8500万元等项目资金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7000万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加强“三保”支出预算审核,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从源头上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充分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用,提升民生兜底保障水平。二是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乡村振兴、教育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卫生健康方面支出108909万元

----财政改革持续深化一是落实好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实现全覆盖。完善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实行库款余额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确保库款余额保障水平在合理区间。二是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全区低效闲置资产处置情况督查、镇办财政所财务情况大检查等监管工作。三是开展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专项督查,重点审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文件精神情况”、“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情况”等内容。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2022年财政基本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222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61万元,镇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61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543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229万元,镇办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14万元。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支情况: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33261万元,占预算(调整后)的101.3%,同比增长19.8 %,增收5486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146229万元,占预算(调整后)的99.9%,同比下降1%,减支1552万元。

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642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20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435万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支情况: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为0(区级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入市级金库)。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70629万元,占预算(调整后)的97%,同比增长9%,增支709万元。

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3357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7111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242万元。

3.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支情况:202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1650万元,占预算(调整后)的100%,同比增长151%,增收556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212万元,占预算(调整后)的30%,同比减支342万元(减支主要原因:2021年支出含注资国企资本金500万元,2022年无注资业务)。

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202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429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84万元。

4.全区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83093万元(纳入债务系统内债务,一般债务39893万元,专项债务1432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区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188420万元内。

我区偿还到期债务本息6514万元,其中:本金1369万元(一般债务1369万元)、利息5145万元。通过政府债券置换偿还本金1300万元,预算安排偿还本金69万元、利息支出5145万元(一般债务利息1336.8万元、专项债券利息3808.2万元)。

5.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区财政部门于2023年2月7日收市财政部门分配下达的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2月15日将该资金分配下达至区应急管理局。经延伸审计,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3-4月在徽采商城购买6笔救灾物资29.99万元,并于2023年4月6日将救灾物资全部移交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356万元当年未缴交国库

区财政非税汇缴专户非税收入2022年未缴交国库,涉及金额356万元,不能真实反映当年非税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2.财政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

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经建专户地质环保专项资金结余498万元,且结转两年以上,未收回统筹使用。

3.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经建专户暂付款50万元、财政专户其他应收款239.5万元等往来款挂账3年以上,且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重点对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宋疃镇等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5个部门基本能够依法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互联网+食品监管”专项经费预算28.5万元,实际支出6.88万元,预决算相差21.62万元“市场监管综合工作经费”预算33.1万元,实际支出60.78万元,预决算相差27.68万元宋疃镇政府“办公费”预算32万元,实际支出88.65万元,预决算相差56.65万元;“劳务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315.66万元,预决算相差313.66万元。

(二)超预算购置资产。

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1.56万元,超预算支出16.56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压减不到位。

区市场监管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初预算编制为12万元,2022年初预算编制为12万元,未按照预算数压减5%。

(四)预算公开内容不完整。

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但是存在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信息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例如:公开内容缺少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等,预算支出未按其功能分类公开到项。

(五)非税收入1914万元当年未缴交国库。

截至2022年底,宋疃镇政府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出租收入等非税收入1914万元当年未缴交国库。

(六)收取非税收入1579万元未开具专用收据。

2022年度宋疃镇政府收取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出租收入,罚款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1579万元,未开具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七)超编制使用车辆。

宋疃镇政府2022年实际使用车辆11辆(平台4辆、租车7辆)。烈山区政府2018年11月9日第41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各镇保留平台在编车辆4辆,宋疃镇政府超编使用车辆7辆。

(八)违规自聘编外人员17人。

截至2022年底,宋疃镇政府违规自聘编外人员17人。

(九)清理其他应收款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区民政局2022年9月冲销以前年度其他应收款2.16万元,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十)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2022年3月区民政局淮北一家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烈山区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合同价8元,合同约定2022年11月底付清。2022年12月底,区民政局已支付照料护理服务费4.8万元,尚欠3.2万元。

(十一)超标准预留质保金

2022年10月区司法局与淮北旭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质保金为5%,超过国家规定3%的标准。

(十二)违规收取保证金。

2022年10月宋疃镇政府淮北市飞卓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森林防火通道环山路工程废弃土石料出让项目》,违规向该公司收取清运及环保保证金200万元。

(十三)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审计。

2022年6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修缮烈士墓工程项目3.17万元,合同约定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最终审计为准。该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十四)发放工会慰问品无实名签收表。

宋疃镇政府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2022年发放春节、中秋节等工会慰问品未附实名签收表,涉及金额45.94万元。

、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科学编制财政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细化预算编制,认真落实零基预算,增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将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预算,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要求, 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挂钩机制,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防资金闲置沉淀。

(三)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用足用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助企纾困、惠企利民的作用。增强“三保”经费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低效开支。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防范财政资金风险。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往来款管理机制,制定清理方案,实行分类管理,确保财政往来款规模只减不增。

本报告反映的是烈山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机关将加强跟踪督促。

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我局将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后,尽快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