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审计局审计整改公告2024年第2号公告:2023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审计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逐条制定方案尽快整改。
区审计局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逐条认真审核,对账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业务指导,客观具体分析,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7个问题,涉及金额548.76万元。截至今年11月底,17个问题中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退还费用、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33.79万元,占比97.3%,采纳审计建议14条。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问责1人。
二、审计整改工作具体情况
(一)财政总预算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严控一般性支出不到位的问题
在2023年一般性支出预算中,临海童街道办、区教育局等2家单位未持续压减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精神,督促区直部门坚决落实到位,从严从紧编制2025年预算,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
2023年我区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财政局建立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度预算挂钩机制,督促区农水局、区卫健委、区文旅体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完善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区财政局及时、足额地拨付专项资金。
(二)杨庄街道办预算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杨庄街道办2023年度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213.29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整改措施及结果:杨庄街道办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将所有收入支出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2.关于未足额安排预备费的问题
杨庄街道办2023年度按规定应安排预备费17.05万元,实际安排预备费10万元,少安排7.05万元。
整改措施及结果:杨庄街道办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足额安排预备费。
3.关于应收未收门面房租金的问题
2023年王某应缴美食城门面租金28.87万元。杨庄街道办已收取王某缴纳租金13.9万元,尚有14.97万元租金未收取。
整改措施及结果:目前杨庄街道办已走司法程序向王某追缴。
4.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杨庄街道办收取门面房租金,使用不合规收据(自制收据),未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整改措施及结果:杨庄街道办已停止使用不合规收据,今后将严格按照票据管理规定使用、开具财政票据。
5.关于违规发放人居环境整治奖金的问题
2023年8月,杨庄街道办采取收取保证金,完成任务后,等额发放奖金的方式,违规发放人居环境治理奖金。
整改措施及结果:2024年7月、8月杨庄街道办已收回违规发放人居环境治理奖金,上缴杨庄街道办财政账户。
6.关于资产未公开招租的问题
杨庄街道办美食城商铺等4处资产出租,杨庄街道办未提供公开招租的相关资料。
整改措施及结果:杨庄街道办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出租的4处资产具体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在4处资产出租到期后,严格执行对外公开招租程序。
(三)部门预算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
区文旅体局2023年专项债资金年底资金结余较大,资金使用绩效较低。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文旅体局逐项核实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已新增项目支出6901万元,下一步继续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
区城管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城管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将严格按照规定科学编制“三公经费”。
3、关于工程结算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计的问题
区城管局2023年9月支付长山路、沱河路标线划线费用2.73万元,工程结算时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计。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城管局积极开展自查,强化工程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老有所养”专项资金管理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老有所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
2023年我区“老有所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老有所养”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问题,列出未支付项目支出明细,并向区财政局汇报,区财政局正在排期积极支付。
2、关于个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有比例较低的问题
截至2023年底,古饶镇赵集敬老院等2家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有比例较低,低于省里要求的52%。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民政局及时召开三镇四办民政会议,要求全区养老机构根据总床位合理配置护理型床位,对于入住人数较少的养老机构进行合并。目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有比例均高于省里要求的52%。
3、关于敬老院运营合同签订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2021年12月宋疃镇政府与淮北市新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烈山区宋疃镇敬老院运营权转让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未将床位入住率纳入运营合同内容。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民政局已督促指导宋疃镇政府,与养老机构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入住率不能低于50%,同时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
(五)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设备等采购、使用及管理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医疗设备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杨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购买医疗设备,验收时未成立三人以上验收小组,且未出具验收报告。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卫健委要求杨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设备采购验收程序,该中心已成立三人以上验收领导小组并补签了验收报告。
2、关于医用耗材未纳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问题
烈山镇卫生院、赵集卫生院等2家卫生院采购医用耗材,未通过医用耗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及核算。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卫健委要求2家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目前2家卫生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已全部纳入医用耗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及核算。
3、关于村卫生室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古饶镇卫生院等4家卫生院建设的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竣工决算审计后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措施及结果:区卫健委已责成4家卫生院将建设的村卫生室补记入固定资产账,4家卫生院已补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