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审计局2025年行政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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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5-02-18 15:25

1.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范围的县级财政收支和其他财政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