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高楼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800万t/a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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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4-03-15 15: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高楼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800t/a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话:4080256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315

项目名称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高楼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800t/a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08900.00平方米,矿山服务年限为19.13a,矿山基建期为一年。主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年产800万吨建筑用灰岩生产线一条,矿山基础建设,矿山采矿工程、运输道路、破碎、筛分系统及辅助设施(给排水、供电)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楼(含食堂)污水采取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职工宿舍污水、公共浴室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定期由吸粪车清运处理,不外排;露天采场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爆破废气、排土场风力扬尘、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尾气、卸料、破碎、筛分、落料、输送、呼吸、装车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食堂油烟等

露天开采粉尘采取对作业面等进行洒水,凿岩钻孔设备自带收尘装置的措施处理;排土场风力扬尘采用排土场覆盖,雾化喷淋和表层绿化的措施处理;爆破废气采取爆破前对矿体进行洒水并采用湿式棕垫覆盖处理;卸料粉尘和锤式破碎粉尘、除土粉尘、输送粉尘、落料粉尘、一次、二次筛分粉尘、三次筛分粉尘、整形破碎粉尘、装车粉尘采取集气设施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料仓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道路扬尘采取车辆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点,严格控制车速措施,加强路面维护及清理,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及时对运输道路洒水处理;汽车尾气采取加强管理措施处理;污染物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表土、渣土分区堆放于临时堆土场,用于后期矿山复垦除尘器回灰采用气力输送系统收集,作为副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用于矿山道路平整,剩余置于临时排土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废机油暂存于矿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固废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设备选型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使其处于正常工况,噪声经过墙体隔音及各种有效的吸声、消声、隔声等降噪、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能被明显消减,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