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纬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氧化物半导体靶材及高纯纳米氧化铟、金属/合金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一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4080280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5月30日
项目名称:氧化物半导体靶材及高纯纳米氧化铟、金属/合金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一期)(重新报批)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纬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区5#厂房、6#厂房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区5#厂房、6#厂房。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9430.82m2,购置卧式挤压机、模具加热炉、铣床、车床、镗床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00吨金属/合金溅射靶材的生产能力。项目经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备案,项目代码:2307-340604-04-01-260512。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119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产生为真空感应熔化炉产生的颗粒物、实验室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氟化氢、磷酸雾、硫酸雾。
本项目拟在真空感应熔化炉上方设置集气罩用来收集废气,经高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废气包括产品试样研磨、加热产生的颗粒物仅需做好实验室通风等;ICP-MS检测及金相分析产生的挥发性废气于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及废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验废气中氯化氢、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氟化氢、磷酸雾、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智能制造产业园二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限值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平山电厂,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正向卧式挤压机、带锯、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柔性连接、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再通过绿化带的吸收、屏蔽、阻挡及距离衰减作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产品试样、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实验废物及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产品试样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实验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代码:2211-340604-04-01-745672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