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电 话:4080256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6月5日
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蔡里街
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为79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15平方米,配套相关道路、给排水、场地内道路硬化、绿化、照明等公用工程。本项目设病床30张,不设牙椅,医护人员共49人,日门诊数量约为70人,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门诊)、麻醉科、预防保健科、口腔科、住院部等。
主要服务于周边地区的居民。开展门诊、住院、预防等服务方式。本院不设传染科。本项目涉及辐射部分均由有资质单位另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近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煎药器清洗废水、检验化验废水、门诊废水、被服清洗废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m3/d,工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托运至淮北市人民医院内污水处理站,接管网进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远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煎药器清洗废水、检验化验废水、门诊废水、被服清洗废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m3/d,工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接管网进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应急发电机废气、化验室废气、煎药废气、医疗废气、食堂油烟。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处理装置,专职人员管理,排气口定期喷洒生物质除臭剂,加强绿化;应急发电机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的措施排放;化验室废气通风橱收集后,经屋顶管道排放;煎药废气采取加强通风的措施排放;医疗废气采取加强管理、定期消毒、定期通风的措施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废气排放的相关规定;应急发电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废物、中药废渣统一收集,院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定期外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21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定期清理消毒,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空调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