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市烈山区海孜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4080280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6月24日
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海孜医院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市烈山区海孜医院
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海孜矿工人村
建设内容:淮北市烈山区海孜医院位于淮北市烈山区海孜矿工人村,医院于1987年正式运营,目前主要包括内科、外科,骨科,妇科,中医科,针灸科,预防结种科,公卫科,影像科,检验科,急诊科,医养科。项目经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备案,项目代码:2307-340604-04-01-260512。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119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新建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需进行简单的装修和环保设备的安装。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相对营运期而言属于短期和暂时影响,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但仍需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仅对设备进行安装,且项目工艺简单、安装设备数量较少,施工过程中施工扬尘产生量极小,此处不虑做考。
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1)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加强通风和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少恶臭气体的影响。
(2)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柴油发电机经通风、大气扩散排放,仅仅为停电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备用发电机使用时间短,属于短暂影响,无需配备处理设施,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
2、废水防治措施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医疗污水与生活污水汇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排入海孜社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室外噪声源包括综合污水处理站、空调控制系统机组运行噪声等,噪声级为80~90 dB (A)。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的装修材料、设备安装边角料、材料包装箱、袋和生活垃圾等,上述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代码:2211-340604-04-01-745672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