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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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3-24 17:11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烈山区统计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广泛动员,圆满完成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查清了全区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情况。

一、准备工作阶段

1、高度重视,机构落实,人员到位。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统计局,并以文件下发到各相关基层单位,为普查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由于普查工作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抽调了业务素质高、熟悉电脑操作、熟悉财务统计知识、了解街情、企情的专业人员作为经济普查指导员。同时,全区共划分62个普查小区,各镇办、经开区选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213名。

2、组织培训,广泛宣传,确保质量。培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普查工作的完成质量。在区统计局的指导下,组织召开清查摸底、普查登记业务培训会议10余次。通过强化清查摸底、普查登记的“两员”业务培训,为高质量完成全区经济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单位清查阶段

烈山区“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于2018年9月5日全面展开,至11月6日结束。整个清查阶段,区经普办严格按省、市经普办要求,坚持重点调度,关注进度,重视质量,有条不紊地完成了单位清查数据的录入、清查底册的整理和核查比对及查疑补漏等工作。

为了确保清查摸底工作质量,本次采取拉网式清查,清查中“以宁重不漏”为主要原则,全面清查。经清查,全区共需普查登记非一套表单位2992家;四个个体户样本点,共需普查登记个体户899家。

三、普查登记阶段

1、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普查告知书、普查宣传画及《致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在主要交通干道、工业园区、各大市场悬挂普查标语口号。形成社会了解普查、群众支持普查、普查对象配合登记的局面。

2、强化督查指导,推进普查登记进度。自2019年1月1日普查登记之日起,区经普办积极组织普查员进行入户登记,并深入普查登记一线加强调度和督查指导,实行日通报日调度,同时指导普查员在填报过程中认真核实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相关信息,界定好普查对象的类型,按时按质完成了单位登记工作。至4月底,基本完成了平台审核工作和普查登记上报工作。

四、数据处理阶段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紧紧围绕普查质量这一核心,区经普办全力做好普查表的登记填报、收集审核工作。一是对普查表的完整性(缺项、漏项、错项)进行审查。二是对单位填报的经济普查数字与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现场核对,对有疑问的数据要求填报要做出合理的说明,对填报错误的数据要求上报单位必须改正。对于人工审核无法通过的普查表,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深入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实地核实统计数字资料来源,查明原因,查清事实,直至通过为止。

五、取得的成效

全区普查登记完成情况:自2019年1月1日零时开始,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四上”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开展登记,非联网直报单位采取“地毯式”方式普查登记,个体户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登记。全区普查法人单位1587个,其中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38个,商贸企业法人单位268个、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12个,建筑业法人单位95个,机关法人单位203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71个;产业活动单位43个,个体户958户。

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方案制定、广泛动员宣传、试点调研、普查员和指导员“两员”多层次培训及全区督查指导,全面完成我区四经普清查、普查及数据处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