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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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发布时间:2023-03-09 09:15

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第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领导下,上级统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烈山区统计局切实担负起统计法治建设的重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始终,全面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现代化统计服务。现将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3次,系统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及省市委全面依法治省、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基层统计站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入学习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统计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统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优化统计领域政务服务。及时更新完善我局在政府信息网“互联网+政务”网上办事指南。在政府信息网公开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和要求、办事机构和承办人员、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以及违法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方面,向社会予以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网上依法、透明、廉洁运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按照部门权力透明运行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动态和统计执法检查结果、通知公告、重大决策部署、权责清单目录、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常规信息。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统计局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双随机”抽查计划》。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及时按要求整改不符合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只有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方能发布。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我工业、批零住餐业、投资建筑房地产业、服务业,按照省局统一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公正文明执法,通过现场调阅企业的统计原始凭证、统计台账、“一套表”报送平台资料及财务资料等佐证材料,核查上报数与实际检查数是否相符2022年对“四上”企业执法检查28家。“四上”企业中疑似存在问题的企业,各专业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工作,累计核实投资入库项目65个,房地产企业2个,建筑业企业4个,工业企业14个,商业企业6个,服务业企业2个。

)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废止,对正在执行的处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在局网站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被备案监督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责令整改、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情形。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人员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工作建设顺利开展。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全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检查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及时调整并充实了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确定了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下企业走访等有利时机全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二、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偏弱、执法业务水平不高。统计局目前未有人员持有统计执法证,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日常执法工作依赖市局和其他县区的力量。基层统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少,没有足够精力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同时受自身水平限制,缺少对后备执法人员的培养,制约了统计法治建设。

(二)基层人员不足、统计法治意识不强一是乡镇、企业统计力量较为薄弱,统计人员普遍身兼数职,人员流动快,岗位轮换频繁,导致统计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经验不足,台账不够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职责的落实。二是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认知有限。个别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和资料。部分领导对统计数据作用认识不足。

(三)部门协调不够,统计基层基础不牢。一是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一盘棋”大统计格局尚未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信息资源共享不够有效,影响政府统计整体职能发挥。二是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低,基础工作薄弱。由于企业统计人员身兼多职,更换频繁,业务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扎实的现象比较突出。一套表企业中,统计台账不规范、基础资料不健全的情况时有发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巩固。

三、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对《统计法》和中央两办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的学习贯彻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全面落实到位。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完成整改任务。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全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进一步增强,统计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统计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干群和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形成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继续加强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新入职的及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对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数据源头质量。结合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加大赴企业实地核查力度,重点检查台账设置是否规范、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报表数据是否有依据等内容,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确保数出有据。

贯彻落实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以省局实施“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省政府“三个规范”和《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实现乡镇、园区首席统计员在编在岗且专职全覆盖,政府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园区统计职能调整全覆盖,新入库调查单位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全覆盖。

四是继续加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们将多措并举,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提高统计人员搞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健全统计信息网络,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上多下功夫,使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