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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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发布时间:2023-12-20 16:28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制度化、定期化、规范化开展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总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工作安排,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推进举措,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2.认真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统计制度,做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和投资、商贸、能源、人口、劳动工资等领域常规统计工作,积极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妇女儿童监测、住户调查等工作。

3.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全面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基层统计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持续落实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机制,稳步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规范企业统计基础资料,提高源头数据质量。1-9月份核查企业和项目75个,规范化建设企业82家

4.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把握全区经济发展动向,紧扣全区经济发展脉络,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要指标统计监测,及时测算全区GDP 及相关指标,密切关注主要指标数据变化,着力把握经济运行新规律,对经济运行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找准原因、发出预警,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报告。每月20日提供工业、投资、商贸等专业预警分析报告一篇。

5.不断优化统计服务。继续做好重点投资项目纳统服务和统计监测工作,推动符合条件项目“应统尽统”“应纳早纳”。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 切实加强联网直报人员培训。按时编发《烈山统计》、及时撰写统计分析,及时准确为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每月编印《烈山统计》一册、烈山数据解析一篇;每季度对全区经济解读发布。

6.扎实开展人口变动追踪调查试点工作。实时监督数据上报进度,负责协调部门行政记录辅助调查。采取电子化采集和追踪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和现场调查结束后,通过平台抽查、入户陪访和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对本地区试点数据质量进行控制。

7.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印发《烈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组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部门责任,协调落实普查经费等;根据全区行政区划,科学精准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积极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和培训工作;加强与编办、民政、市场、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成部门数据收集、整理和单位比对工作,形成清查底册,全面开展单位清查;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210人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比对和清查工作方案,开展单位清查业务培训,开展“地毯式”实地清查和查疑补漏。清查法人单位3715家,个体户15150家。

8.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和统计造假履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履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