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
340602 | 1 | 烈山区应急局 | 灾民生活救助 |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困难群众 | 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 旱灾救助人均60元; 冬春救助人均不低于90元; 过渡期救助按每人每天20元、救助期3个月; 对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 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 0561-4685071 | |
340602 | 2 | 烈山区应急局 | 因灾倒损住房补助 |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因灾倒房困难群众 | 因灾倒房重建补助户均20000元,损房户维修补助户均2000元;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 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实时发放 | 0561-4685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