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生产、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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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12-22 14:37


 

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生产行为

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未经许可或超许可利用闲置厂房、偏远地带、废弃场所等隐蔽地点从事非法生产的。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

重点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

二、奖励标准

凡举报上述非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涉及非法生产行为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涉及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一次性奖励500元。同一非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予奖励。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561-4686996(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箱举报:lsaq4685771@163.com

四、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321日。

五、举报人保护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烈山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