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皖应急〔2021〕119 号)《淮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预案修订和管理要求,结合我区区级机构调整,烈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淮北市烈山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形成了《淮北市烈山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现将起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提出的新形势、新要求,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二是我区机构调整后专项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有了新的变化。三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应急预案。鉴于以上情况,组织开展本次预案修订工作。
二、起草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灾情、险情发生后,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抢险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最大程度减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风险,减少突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防灾工作重心前移,突出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主动避让、工程治理等预防措施,加强预案管理和装备、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完善会商研判、预警预报、信息报送及发布等机制,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能力。
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使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科学研究、理论引导和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
三、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在内容结构上,《淮北市烈山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共分为十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警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响应、调查评估、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其中: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职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职责、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职责、现场指挥部和工作组。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应承担的应急责任,确保紧急状态下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各项应急救援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是预警与预警机制,包括预防措施、预警机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并对预报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预警响应调整和终止均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包括灾害分级、灾情报告、先期处置对灾情报告程序和时限、先期处置措施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分层应对、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内容进行说明。
第六部分是调查评估,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内容、牵头部门做了明确。
第七部分是恢复重建,对灾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恢复重建、灾害点工程治理等均做了规定。
第八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资金保障、装备和物资保障、通讯和交通保障、技术保障、社会动员。
第九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宣传培训与演练、责任与奖惩要求。
第十部分是附则,明确名词术语、预案解释、预案实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