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共承办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4件。我局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积极办理,对代表所提问题均已经解决,代表满意率为100%。
一、全员参与,责任明确
自接到承办件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区人大和区目标办有关建议办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切实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确保代表满意率达100%。对人大建议认真研究分析,明确任务责任,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建议的办理实行严格把关,局属各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
二、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一)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关于烈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号“关于持续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区城管局加大宣传,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宣传1次、并组织街道、社区开展入户宣传;每月组织区直相关单位和镇(办)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1次;分拣出的垃圾按类转运。截至目前,我区已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房12座,生活垃圾分类亭46座,在主要道路和农村建设垃圾分类指引架190个、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点900个;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会议。
(二)严控校园周边市容秩序
关于烈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5号“关于加强烈山区东部新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和第55号“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管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区城管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将其纳入日常工作重点范畴,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致力于为广大师生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一)定点值守与机动巡查相结合。在一中、职教园区、淮师大等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实行定点、定人、定责,通过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教育引导经营业主规范经营,杜绝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行为,引导流动摊点到定点市场规范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今年来已劝导和纠正此类行为50余次,查处校园周边各类培训机构乱派发广告11起,有效保障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交通秩序。(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并建立职教园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微信群,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集中监管整治、信息互通。今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在整治过程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到校园周边对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向校园周边流动摊主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摊主进店经营、守法经营。
(三)加强公厕设施规划建设
关于烈山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7号“关于凤凰社区辖区内修建公共厕所的建议”,现答复如下:凤凰社区范围内目前现有公厕分别是凤凰社区北侧一座、花山公园北侧一座、华翊文创园内三座、卫校西侧一座、美豪酒店后一座公厕。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CB/T50337-2018>>要求,公共厕所、商业服务区每平方千米应建造4—11座公共厕所,面积在80—170平方米左右。前期就东部新城公厕建设问题,我局已进行实地查看并和区规划部门进行沟通,拟在东部新城新建两座公厕,位置为(一中西侧、市委党校南侧、龙兴学校北侧新建一座;人民医院东门对面、华翊文创园西南角新建一座)。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烈山区城市发展需要,科学规划新建城市环卫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