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城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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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时间:2026-01-19 15:12
烈山区城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检查
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标准  检查事项 备注
1 全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活动 全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 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无证经营、超范围作业  
按时清扫、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密闭运输;按规定路线运至指定处置场所。 垃圾积压、混装运输、随意倾倒  
收集容器完好、定期保洁复位;车辆/船舶密闭、完好、整洁;中转站设备正常运行。 容器破损、场地脏乱、车辆泄漏  
收集容器完好、定期保洁复位;车辆/船舶密闭、完好、整洁;中转站设备正常运行。 沿途抛洒、气味扰民、污水外溢  
按要求计量、统计并报送收运量、处理量、设备运行数据。 虚报、漏报、迟报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并执行。 制度缺失或流于形式  
2 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检查 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的个体和企业 收运单位资质、特许经营许可、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的收运合同。 有没有取得收运资质、超范围作业、未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的收运合同、私自收运。  
收集容器的数量、完好性、密闭性、标识 数量不能否满足餐厨垃圾产生量需求、容器破损、无“餐厨垃圾”字样标识。  
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的分类情况、是否存在固液未分离、混入杂物等问题 餐厨与其他垃圾混放、固液未分离,塑料、玻璃、金属等杂物混入;  
运输过程中车辆顶盖封闭情况;是否有滴漏、抛洒现象,是否散发异味。 顶盖未全程封闭、存在滴漏、抛洒行为,异味严重,路面污染严重。  
是否按照固定的运输路线行驶、运输时间是否及时,是否做到日产日清。 未按备案路线行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运,厨余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  
是否配备称重设备、称重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源头数据是否一致。 称重设备不合格、数据记录不完整,提供的数据与产生单位不相符。  
3 户外广告及宣传设置监督安全检查 户外广告及宣传设置监督安全检查 大型户外广告取得设置许可,符合划要求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设施结构稳固无安全隐患,定期维护记录完整; 设施安全、内容合规  
无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情形,内容无违法违规表述。 建筑物/设施悬挂张贴宣传品行为  
4 建筑垃圾处置现场核准检查 建筑垃圾处置现场核准检查 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许可和源头勘查。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运输车辆符合要求,路线和消纳场所合规;无随意倾倒、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5 城市道路主次干道及相关设施管理监督检查 区辖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 无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情形;不擅自在道路、桥梁架设管线、设置挂浮物;无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照明设施的行为。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设施保护、违规行为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