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良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便民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民生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与监督。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梳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配合开展充电桩布局摸排调研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区发改、住建、交通等牵头部门,全面摸排辖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群众实际充电需求及现有充电桩运行使用现状。重点围绕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公共停车场、便民服务点位等公共区域,系统梳理可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的闲置场地资源,为科学规划充电站点位布局提供详实数据和场地支撑。
二、在公共停车区域统筹配套建设充电设施
结合东部新城及全区公共停车资源规划建设工作,我单位将在望湖路生态停车场等已投用及规划新建的公共停车场项目中,充分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充电刚需,按标准比例配套布设充电桩,实现停车、充电一体化规划建设,切实方便群众就近停车、便捷充电。
三、全力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及日常管理保障
在充电场站、充电桩施工建设期间,我单位将严格履职,做好占道施工审批监管、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市政设施衔接协调等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常态化规范整治公共区域充电桩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充电专用车位等突出问题,保障充电设施安全有序正常运营。
四、协同健全充电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充电桩运营使用动态跟踪机制,根据辖区新能源车辆保有量增长、群众充电需求变化,适时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让新能源配套设施真正惠及民生,不断增强群众出行便利度与城市生活满意度。
目前,我区已启动前期摸排梳理工作,计划今年在9个居民小区布设建设汽车充电桩共计36个,逐步补齐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短板。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也希望您们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区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