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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招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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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5-01-14 00:00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按照区政府公开有关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赵明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李强为副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议事日程。及时召开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有关知识。通过学习和宣传,统一了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议事日程。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招商政策、年度目标任务、财务开支、招商引资信息等。

  (二)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一是将整理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程序进行网上公开,并对相关信息,及时整理,适时更新;二是制作政务公开专栏;三是在中国烈山招商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请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2014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真正领悟其精神实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某些内容等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