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晓梅解读《2023年度烈山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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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投资促进局发布时间:2023-03-27 17:41

问题一、考核对象有哪些?

吴晓梅:考核单位包括:载体单位(4个)、产业招商团(4个)、专业招商队伍(4个)

问题二、考核标准是什么?

吴晓梅:(一) 新签约项目。当年签定正式合同(协议),立项金额不低于 1 亿元(立项金额以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为准)

(二)新开工项目。达到统计部门认定的开工标准,且立项金额不低于 1 亿元(立项金额以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为准)

(三) 利用省外资金。根据省合作交流办考核标准确定

(四)省“双招双引”平台十大新兴产业项目情况。依据省相关部门考核指标确定。

(五) 有效线索: 在淮北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 录入登记,拟承接载体已考察或项目方已与载体单位互动,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可持续跟踪推进的项目信息。

问题三、什么条件可视为亿元以上新引进项目?

吴晓梅: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为亿元以上新引进项目。

1.重组类项目。通过收购或引进新投资合作人对原有工业企业进行重组,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引进的投资人必须控股,且重组项目立项金额不低于1亿元),工商登记变更时间即为项目弓进时间。

2.老企业新建项目。已落地老企业投资新建项目,且新项目立项金额不低于1亿元

3.其他项目。年度实缴税收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依法规范用工 100 人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 服务业世界500 强、中华老字号、知名品牌在烈山设立首店项目: 年度税收达到 300 万元以上建筑类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经区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教育、卫生、养老等项目 (不含基金外资项目按 1美元: 7 元人民币换算)

问题四、考核程序是什么?

吴晓梅: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月3日前,各载体单位把上月新增签约项目通过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填报(须附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 区统计局每月8日前将上月各载体单位开工项目及纳统情况反馈区投资促进局。各产业招商团、专业招商队伍及时把项目线索在项目管理平台录入登记,区投资促进局组织研判后,推送到相关载体单位,经载体单位考察后,确定项目信息是否有效,区投资促进局及时反馈到各产业招商团、专业招商队伍每年年终对各目标责任主体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