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3年度烈山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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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投资促进局发布时间:2023-03-27 16:20

    一、起草背景
    根据《淮北市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淮招商组〔2023〕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烈山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烈招商组〔2023〕4号)。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份,区投资促进局成立了产业研究小组,深入研究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以及其他县市区的有关做法,形成了《2023年度烈山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2022年12月份,局班子成员召开内部招商会议对(讨论稿)进行研讨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月征求区直各单位、三镇一办、开发区意见。2023年1月由主要负责人报送给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审核通过,召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最终形成《2023年度烈山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烈招商组〔2023〕4号)。
    三、出台目的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发挥招商引资带动作用,做好淮北市烈山区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
    四、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举措,实现烈山区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
    五、主要内容
    1.考核程序
    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月3日前,各载体单位把上月新增签约项目通过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填报(须附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区统计局每月8日前将上月各载体单位开工项目及纳统情况反馈区投资促进局。各产业招商团、专业招商队伍及时把项目线索在项目管理平台录入登记,区投资促进局组织研判后,推送到相关载体单位,经载体单位考察后,确定项目信息是否有效,区投资促进局及时反馈到各产业招商团、专业招商队伍每年年终对各目标责任主体进行综合考核。
    2.结果运用
    (一)载体单位:年终按照载体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完成当年目标任务、且有当年签约当年开工10亿元(含)以上项目的,直接确定为先进集体。
(二)产业招商团和专业招商队伍:根据年终考核情况,从产业招商团和专业招商队伍中评选一定数量的先进招商团(组)进行表彰;引进10亿元(含)以上产业项目签约落地并开工建设的,直接确定为先进招商团(组)。从招商业绩突出的招商人员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3.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截止申报日期前,未申报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
    六、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加强各职能单位之间沟通、配合,进一步加强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调度机制。
    三是设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招商工作方面绩效考核,奖优补先,树立工作榜样。
    七、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烈山区投资促进局
    咨询电话:0561-408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