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继博解读:烈山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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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经济开发区发布时间:2024-04-15 09:22

开发区印发《烈山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烈经开〔2024〕4号),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继博对该文件做出如下解读:

2023年,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51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建立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9.4万项,安全隐患治理成效明显。为进一步巩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统一部署,根据《烈山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结合烈山经开区实际,制定实施本方案。

烈山经济开发区应急环保部结合园区企业行业分布、重点企业数量、小微企业占比等多种因素,起草《烈山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经领导班子与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参考反馈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改,2024年4月初将方案完善确定,于2024年4月11日印发文件《方案》。

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牢固烈山经开区管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实施。2024年1月至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为专项治理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为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

本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省级、市级、区级安全生产督察、督导迎检工作。2.压实安全生产责任。3.压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园区内全行业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7.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治理。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10.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11.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3.建立完善园区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1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15.完善园区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各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1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7.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协助区相关部门于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提升园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18.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19.协助上级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0.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21.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2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3.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24.发挥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5.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报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27.综合统筹园区周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28.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9.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对接市安委办,在经开区安委会全体会议或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播放安全生产警示片。30.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各类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园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评选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