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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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6-15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烈山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烈山政办秘【2018】1号,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不断加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互融合,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强化抽查工作的监管效能,促进诚信自律、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构筑良好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当遵循依法实施、谁检查谁负责、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成立了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卫东

副组长:许彪、范建安、陆桂斌、丁宝成、

成  员:汪诗林、潘伟、朱荣廷、朱鸿志、田军、丁西波、路岩、杨玉发、马士民、盛祥。

“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股,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指导、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按时依法有序开展。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

(一)制定“一单两库”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督股、注册登记股、质量监督股、食药监督股、稽查大队按职责分工,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进行事项清单的动态更新和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法规股、人教股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进行动态更新。

检查对象名录库,注册登记股负责全局市场主体名录库的管理;市场监督股、食药监督股、质量监督股、稽查大队建立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二)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抽查类型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由淮北市统一组织实施,每年组织开展1次不定向抽查,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从全省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

市场股负责:

(1)及时登陆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认领本局检查对象名单;

(2)在抽取完成后向社会发布检查公告,公告主要包括抽查批次、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企业数量等内容;

(3)制定联合检查方案,统筹协调各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实施联合检查;

(4)不定向抽查工作梳理汇总。

定向抽查,按计划完成市工商局抽查任务基础上,本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单独开展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定向抽查。

定向抽查发起业务股室,要统筹考虑业务相关度、工作安排等因素,匹配并确定抽查事项,抽查任务实施方案和总结及时报送市场股;联合有关部门的要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协调各参检部门,合理组识调配。对市场主体的抽查周期,由本局根据实际情况或者上级要求确定,要严格控制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三)检查实施

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应当根据“一企一表” 上列明的检查事项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一般应以实地检查为主,以网络监测、书面检查为辅,可以多种方式并用;也可以委托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核实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并采用其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结论。

如发现“一企一表”未囊括对该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项目,需填写随机检查补充表。对未列入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要在录入检查结果时将此项目添加并录入。

(四)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改革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双随机”监管工作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扩大“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强处置力度,对拒不接受检查的企业依法处理并曝光情况,形成有效震慑,提高企业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增加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严格落实责任。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发起定向抽查的相关股室要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抽查主体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性,不代表抽查质量和担当责任的随意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程负责,全程留痕,要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