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餐饮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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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9-25 11:03

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餐饮安全

消费提示

 

一、理性购买节令食品

中秋佳节,各酒店争相推出各类糕点、月饼、预制菜等传统节令食品,品种丰富、风味各异,促销力度大。建议消费者按需适量购买、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应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是否标注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果是购买散装月饼,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无保质期、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应按包装标识条件储存,并尽快食用。

二、就餐消费提示

(一) 外出就餐时,选择亮证经营、加工场所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食用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有无异常、是否新鲜,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二) 网上订餐时,选择证照网上有公示、安全量化等级高、配送距离近的网店下单,慎购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拒收未加贴“食安封签”或封签已破损、安全无法保障的外卖餐食。收到食品后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三)家庭就餐时,不采购颜色鲜艳的食材、野生蘑菇、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谨慎食用鲜黄花菜、河豚、新腌制的菜等高风险食品,外购卤肉制品应彻底加热后食用,菜肴要做到烧熟煮透。剩菜应覆保鲜膜及时冷藏,尽量不吃剩菜剩饭。

三、餐饮服务单位提示

1依法亮证经营。2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应提前向属地乡镇、街道食安办履行报备手续、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3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4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能力供餐,不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贮存、不使用亚硝酸盐。5加工食物应注意生熟分开,食品要烧熟煮透。6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倡导公筷公勺。7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消费维权提示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就餐后如出现身体不适,或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请及时就医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