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2-09 09:25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市场主办方、广大人民群众

春节临近,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食品销售单位负责人及食品市场主办方、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经营单位需注意:

(一)严把资质关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或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二)严把责任关。树牢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发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

(三)严把进货关。加强供货商资质审核,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生鲜肉类应确保“两证”(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齐全。进口食品应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产品包装需具有中文标签标识。

(四)严把销售关。加强食品销售过程控制,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直接入口食品三防”设施齐全;在售食品标签标识符合规范要求;食品贮存、销售场所环境清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条件。

(五)严把质量关。经营者要落实“日管控”,每天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温湿度、三防设施、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对酸奶等冷藏食品脱冷、散装白酒不密封,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等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临期食品应集中陈列销售,在货架醒目位置明示“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并设置“本区域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购买后请在保质期内食用”的提示牌;对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及时下架并销毁。

(六)严把健康关。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一穿三戴”规范。

(七)严把管理关。市场主办方应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入场经营者的检查巡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督促问题整改。

(八)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处理食品类消费投诉,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合法权益。

二、广大消费者需注意:

(一)留心看证照。消费者应选择资质合法、环境整洁、质量可追溯的正规商超、农贸市场等,尽量选择标识齐全、包装完好、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质量安全。

(二)二要留心看外观。选购前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霉渍或者污迹等情况,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外观损伤腐烂、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不购买和食用发芽土豆等。

(三)要留心看标签。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不购买超过保质期限、储存条件不当的预包装食品。2、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存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不建议购买标注不齐全的散装食品。3、购买带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上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销售者)的名称或姓名等信息,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查看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信息。4、购买保健食品时应仔细查看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按要求食用。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

(四)留心防变质。要留心查看冷冻、冷藏食品的储存条件,应根据标签或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储存食品,大部分食品可以常温阴凉干燥条件下储存,需要低温冷藏储存的食品(低温奶、火腿肠等)应冷藏储存,在规定的保质期内食用,特别是部分糕点、面包、鲜奶等食品保质期较短,应及时查看其保质期,谨防过期。

(五)留心选平台网购时,应谨慎选择电商平台,选择直播带货购物时,不要“哄抢”,避免冲动消费,要量需而入,保持理性消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后保留好记录、凭证等相关信息,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