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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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2-09 09:27

    全区食品生产单位:

春节将至,为确保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全区食品生产单位应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生产,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全区食品生产单位发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把住原辅料进货关,通过眼观、鼻闻、手摸等感官手段和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等措施,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

二、严格管控生产流程。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生产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严格清理消毒生产设备。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各食品生产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严禁因临时增加供应而改变应有的生产加工和维护和消毒工作流程。

四、严格遵守食品包装标准。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严格规范食品标签标识标注,禁止虚假标注及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禁止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食品名称和配料表必须真实准确。

五、人员培训与管理。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要提前做好一线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防带病上岗,发现员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一律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六、做好食品安全及售后服务。及时上报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一旦发生与本单位相关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立即处置、防止扩大,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设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咨询热线,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我区将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和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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