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局2024年第一季度价格咨询投诉处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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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04-10 10:42
烈山区2024年第一季度价格投诉信息统计
序号 时间 内容 处理结果
1 2024年2月8日 群众反映烈山区某洗浴,到告知春节期间一律收取现金2倍价格(10元)不收取浴票,反映人认为不合理,认为该商家并未在店里张贴春节假期收费公告,现要求核查整改并恢复原价格收费,望核实处理。 经现场核查,已恢复原价,对其节日期间未履行公告和明码标价行为给予警告。
2 2024年2月24日 群众反映某售卖水果商家,明码标价价格过于高昂,正常20多元可购买水果在该商家需要70多元价格,反映人对此不认可,要求相关部门核查该商家定价是否合规。请核实回复。  经核实,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水果超市主体合法,证照齐全有效。所售水果能做到明码标价,因水果产地不同、新鲜程度不同、季节不同、商店地段房租等不同,同一水果价格也不相同。水果属鲜活农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每天价格都有波动,属正常市场行为。已提醒告诫商店负责人做到明码实价,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