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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理由 |
行政强制依据 |
行政强制种类 |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
行政强制内容 |
行政强制 |
实施强制 |
作出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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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夷州台农鸡排李雪傲小吃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山市监扣〔2025〕0407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鲜活”牌的西柚汁饮料(净含量:3kg;生产日期:2024年2月27日;保质期:12个月;产品执行标准:GB/T31121;产地:天津;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612011601887;生产商:鲜活果汁工业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嵩山路99号)1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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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
2025年4月7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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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康怡药房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山市监扣〔2025〕0611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3盒已超过保质期的“东方同康宝牌”东方钙咀嚼片儿童型(生产批号:20230302;生产日期:20230302;有效期至:2025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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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 |
2025年6月11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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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李居银烟酒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山市监扣〔2025〕0610号 |
销售假冒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13瓶“牛栏山”陈酿白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3年7月28日;产品批准号:Q/SYNLS0001;生产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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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 |
2025年6月10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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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伊兰坊美容美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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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临强〔2025〕3号 |
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AL﹣KEse科色®肌肽冻干修护润手套装3盒,LIVCHLOE丽芙寇®玻尿酸海泉锁水霜(e50g 1.76FL.OZ)2瓶,LIVCHLOE丽芙寇®活泉水感霜(e50g 1.76FL.oz)1瓶。 |
2025年4月8日 |
2025年4月8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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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庆洗 |
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临强〔2025〕4号 |
未取得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生产销售假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膏药132张,“配方风湿通”12瓶,中药丸:失眠药2.45kg、降压药1.80kg、痛风药1.9kg、降压降脂4.45kg、肾炎药1.00kg、痛经药0.90、降糖药4.30kg、关节炎4.40kg、前列腺炎5.55kg、乳腺药2.45kg、补心丸2.20kg、青春痘2.50kg、结节药4.60kg、壮阳药7.55kg、哮喘药2.50kg、归脾丸4.10kg、白癜风4.20kg、关节痛0.80kg、止咳药1.30kg、荨麻疹4.0kg、减肥药2.30kg、泻肝丸0.80kg、口腔炎2.25、头痛药3.75kg、关节痛1.60kg、血栓药4.15kg、增生腹痛丸3.20kg、附子理中丸3.30kg,涉嫌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万病无忧粉1.35kg、万病回春粉6.65kg、老膏药粉(壮阳)6.15kg,包装材料:塑料瓶盖、瓶体、塑料包装袋各1袋,容器:熬药锅1口10.85kg,粉碎机2台,颗粒机1台,处方笺7本。 |
2025年5月6日 |
2025年5月6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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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小刀电动车店(个体工商户)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山市监扣〔2025〕0416-01号 |
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360-1Z)2辆 |
2025年4月16日 |
2025年4月16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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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子彬车行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山市监扣〔2025〕0416-02号 |
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4333Z)2辆 |
2025年4月16日 |
2025年4月16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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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原常青药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杨市监扣〔2025〕0421-01号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宜锐®”胰岛素注射笔针头(生产批号:N1619)1盒 |
2025年4月21日 |
2025年4月21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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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新常青药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杨市监扣〔2025〕0421-02号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三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宜锐®”胰岛素注射笔针头(生产批号:M2082)1盒 |
2025年4月21日 |
2025年4月21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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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华联混凝土外加剂厂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杨市监扣〔2025〕0521-01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和虚假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TTS-201型“自流平水泥”171袋、TTS-302型“聚合物修补砂浆(水泥路面修补料)”140袋和“聚合物无机保温砂浆”30袋; |
2025年5月21日 |
2025年5月21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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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杨影化妆品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杨市监扣〔2025〕0605-01号 |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净含量:720克;限期使用日期及生产批号:20250414A1D0)1瓶 |
2025年6月5日 |
2025年6月5日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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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龙宇饭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烈强制〔2025〕4-27-1号 |
用过期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贺召内酯豆腐”(生产日期:2025年4月2日、保质期:10天、净含量:315g)2盒、“贺召内酯豆腐”(生产日期:2025年4月14日、保质期:10天、净含量:315g)2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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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7 |
2025.4.27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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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德芹商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烈强制〔2025〕5-7-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江发素食鱼酷(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4.07.19、保质期:150天)30袋 |
2025.5.7 |
2025.5.7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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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嘉悦口腔门诊部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烈强制〔2025〕5-13-1号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过期的“增强型玻璃离子体水门汀”(生产日期:2023.03.03、使用期限:2年、规格型号:l型、包装规格:粉(9g)×1瓶,液(6ml)×1瓶)1盒、“牙科磷酸锌水门汀”(生产日期:2023.03.16、有效期:2年、净含量:粉 30克/瓶)1瓶、“牙科磷酸锌水门汀”(生产日期:2023.03.06、有效期:2年、净含量:液 15ml/瓶)1瓶、“玻璃离子水门汀(粉)”(生产日期:2023.04.17、使用期限:2025.04.16、净含量:35g)1瓶、“根管充填剂(双组份)”(生产日期:2023.05.10、失效日期:2025.05.09、净含量:粉剂10g/瓶)2瓶、“沪士达止血海绵”(生产日期:2022.04.12、有效期至:2025.04.11、型号规格:HSD-B型 20mm×20mm×5mm 6片/板/袋)1袋 |
2025.5.13 |
2025.5.13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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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蓓蓓烟酒超市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烈强制〔2025〕5-19-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上好佳洋葱圈”(净含量:30g、生产日期:2024.08.08、保质期:9个月)2袋、“丫丫松鼠红薯淀粉”(净含量:200g、生产日期:2023.10.18、保质期:18个月)5袋 |
2025.5.19 |
2025.5.19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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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小可口饭店(个体工商户)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烈强制〔2025〕5-26-1号 |
用过期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西施内酯豆腐”(生产日期:2025年5月18日、保质期:7天、净含量:300g)4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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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
2025.5.26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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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鑫贝酒店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烈强制〔2025〕5-27-1号 |
用过期的食品原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格味美醇香番茄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4年1月3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0g)1袋、“格味美麻辣牛油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4年1月8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00g)1袋、“谷麦嘉葱油拌面酱”(生产日期:2024年2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0g)12袋、“海底捞清油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3年9月23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20g)1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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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
2025.5.27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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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新院超市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烈市监烈强制〔2025〕5-28-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 |
行政强制措施 |
扣押财物 |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好吃点香脆核桃饼”(净含量:108g、生产日期:2024.06.02、保质期:10个月)1袋、“川南酸辣海带丝”(净含量:53g、生产日期:2024.02.25、保质期:15个月)5袋、“川南下饭菜”(净含量103g、生产日期:2024.02.20、保质期:12个月)5袋 |
2025.5.28 |
2025.5.28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