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情况(4.15-4.1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04-21 15:14
行政处罚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淮北市烈山区志强商店 淮北市烈山区志强商店销售未获得3C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案 销售未获得3C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 1、没收“糖果兔®”电暖宝2盒(货值36元);2、罚款人民币贰拾壹元陆角(21.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6 淮北市监烈罚〔2026〕23号 三十日;自觉履行
2 淮北市烈山区张平烟酒店 淮北市烈山区张平烟酒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没收当事人侵权产品:“旺旺O泡果奶味饮料”(245ml×10罐/箱,生产日期2025年7月15日3箱;生产日期2026年1月3日1箱;生产日期2026年1月15日4箱)共计8箱(货值3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26.4.15 淮北市监烈罚〔2026〕21号 三十日;自觉履行
3 淮北市烈山区王新奶粉店 淮北市烈山区王新奶粉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没收上述侵权商品1、香港帮宝适婴儿纸尿裤8包(货值2250元);2、罚款3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26.4.15 淮北市监烈罚〔2026〕20号 三十日;自觉履行
4 淮北市烈山区孙老四五金店 淮北市烈山区孙老四五金店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产品案 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产品 1.没收违法商品“红豆怡嘉牌电热毯”共计3个(货值234元);
2.罚款人民币柒拾元整(7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6 淮北市监烈罚〔2026〕24号 三十日;自觉履行
5 淮北市烈山区士礼家电五金店 淮北市烈山区士礼家电五金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 1.没收违法商品“上禾”电热水袋共3个(货值45元);
2.罚款人民币壹佰零捌元整(10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4.16 淮北市监烈罚〔2026〕22号 三十日;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