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YZ-2026-056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宋疃镇2026年秋季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药物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惠田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 1424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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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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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烈山区宋疃镇2026年秋季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药物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药剂主要用于我镇辖区内大豆、玉米生长期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通过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药剂混配喷施,有效防控病虫害发生,保障大豆、玉米稳产增收。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免费质保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评审专家名单:钱伟(组长)、卜国峰、王勇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淮北市烈山区007乡道宋疃镇
联系人:殷主任 联系方式:13965868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奕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帝景大厦9层(9A)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话:18056132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