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核查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负责本镇困难群众救助和城乡医疗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三、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
四、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负责全镇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
五、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六、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八、宣传贯彻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做好本镇的边界勘查。
九、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负责人:胡敬杰 办公电话:0561-4617220
邮政编码:235065 办公地点:宋疃镇政府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