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门诊怎么报销?
答:根据文件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医保〔2019〕12号)文件规定,在参保县(市辖区)域内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协议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累计收取起付线20元,单次报销起付线20元,单次报销封顶不超过3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不超过5次。
二、怎么办理联网结算?
答:我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三种方式,在“皖事通”APP、登录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按照提示自助办理备案。也可在工作日拨打三区咨询电话或带着社会保障卡到三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相山区南湖路87号(万达广场南50米),咨询电话:0561-3199330;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烈山区迎宾路169号3号楼,咨询电话:0561-4685129;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杜集区光明路星洲国际城东侧约160米,咨询电话:0561-3367587。
三、怎么办理异地就医?
答:根据《淮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淮医保秘〔2020〕59号)文件,一、现场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需要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2.备案表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有异地安置需要的参保人员只要提供正式的异地居住证明、社保卡在工作日期间到三区政务服务中心填写备案表即可办理。二、邮寄办理:将所需材料邮寄至我中心办公室代为办理,邮寄电话:0561—3037210;三、线上办理:可下载“皖事通”APP或登录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自助办理,72小时内完成审核。
四、职工医疗保险到外地住院是不是必须三甲医院?
答:《关于印发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办法的通知》(淮人社〔2010〕33号)明确规定,转外医院“须为三级甲等且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2015年淮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调整调整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试行)的通知》(淮医改〔2015〕1号)再次明确“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当地医保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精神类疾病可放宽至当地医保定点的二级以上精神类专科医院”。
五、申请公务员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答:根据我市《淮北市家庭生活困难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文件第五条规定,申请门诊费用补助所需材料:门诊病历、真实完整的医院正式发票、社保卡复印件、本人的申请书等材料,药店购药还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外购处方。
六、公务员困难补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多少?
答:根据《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国办发〔2000〕第37号)第四条医疗补助经费的使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规定,我市出台《淮北市家庭生活困难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合理制定了起付线标准,规定一个医疗保险统筹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10000 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补助:(一)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结算后的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给予80%的补助;(二)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给予75%的补助; (三)在药店购药,医药费用在3500元以内的给予70%补助,超出部分不予补助。
七、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2019〕11号)文 件规定:城镇职工特殊病报销比例为统筹范围内的93%,年度封顶线为31万,医疗费用最低报销无起付线;城乡居民特殊病政策内医药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执行,纳入当年的年度封顶线,年度封顶线为60万,一个保险年度计一次起付线,起付线为600元。
八、慢性病怎么申请?
答: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人社〔2016〕49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93号)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两张一寸照片、参保人员按认定标准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病历资料。材料备齐后送往下面其中任何一家医院办理:1.淮北市中医医院门诊一楼慢性病申请处;2.淮北市职业病防治院2号楼一楼;3.淮北市妇幼保健医院门诊一楼慢性病申请处,工作日期间均可提交材料,20个工作日办结,在原申报处领取慢性病本。